关于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量:

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我校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促进博士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鲁交院科发20173号)相关规定,现开始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促进我校科研人才培养,培养优秀学术骨干,造就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服务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选题应着眼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突出“交通”特色,紧扣本专业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良好应用前景,为申报高级别项目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2019年12月5日—2020年6月24日已取得博士学位(含公开招聘的博士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教师及在其期间从外单位调入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办理完所有报到手续并与学校签订合同开始工作者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只享有本基金资助一次。在上述时间段内取得博士学位的我校在职教师及上述时间段内公开招聘或外单位调入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本次不申请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且以后不得再提出申请,同时须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报科研处备案。

2、申报时间:各二级学院(部)统一报送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于7月3日下午4点前报送科研处(图书馆533办公室),电子版同期发送至魏兆珍站内信邮箱weizhaozhen@sdj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提交:《山东交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金申请书》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学院盖章)及电子版,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盖章)及电子版,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还)。

4、申请书中申请金额5-15万元,研究时间为3年,项目管理和考核按照《山东交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鲁交院科发20173号)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魏兆珍 申杰

联系电话:80687843

 

附件1: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

附件2:2020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3:山东交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鲁交院科发20173号)

附件4:山东交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鲁交院发〔2019〕90号)

科研处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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