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工作方案》(鲁交院发〔2018〕238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课程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展第三批本科课程评估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院部评估

(一)课程负责成员提交评估材料

课程负责成员向院(部)本科课程评估专家组提交评估材料,包括:

1.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课程预期学习成果实施计划、教案、课内实验指导材料;

2.试卷材料(含成绩单、平时成绩统计表、考试大纲、试卷分析、空白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和答卷样本(复印,好、中、差程度分别2 份,共6 份))、作业/实验报告样本(复印,好、中、差程度分别2 份,共6 份)、其他过程考核材料样本同上;

3.网络教学平台/线上教学平台建设材料呈现(由于上学期课程全部采用线上教学,提供6 份代表性证明材料截图即可);

4.课程质量报告、自评报告、教研教改材料等(课程质量报告、自评报告根据院(部)要求完成。其中,自评报告是根据课程评估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形成书面报告,无需长篇大论,针对指标列出课程对应的建设情况且能自证即可,《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整理以上材料,简要编制目录,按目录顺序成册(夹装/钉装/胶装均可),以方便查阅为宜。评估材料封面见附件2,正文可不插入页码,正反面打印。

(二)院(部)评议

院(部)将第三批本科课程评估参评课程的院级督导听课结果整理汇总,填写《参评课程院级督导听课评价统计表》(附件3)。

院(部)本科课程评估专家组根据参评课程过程考察情况、院级督导听课评价情况和评估材料审阅情况形成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应该尽量具体、明确、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填写《本科课程评估指标院部评分表》(附件4)、《本科课程评估院部结论表》(附件5)和《本科课程评估院部结论汇总表》(附件6)。

二、学校复核

(一)院(部)提交评估材料

院(部)向学校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组提交评估材料,包括:

1.参评课程评估材料;

2.参评课程院级督导听课评价统计表;

3.本科课程评估院部结论表;

4.本科课程评估院部结论汇总表。

(二)学校复核

学校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课程进行抽查和复核,确定最终评估结果,完成《本科课程评估专家结论表》(附件7),并向院(部)、课程负责成员反馈评估结果和改进意见。

三、其他说明

本次课程评估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如表1 所示,电子版材料通过站内信发至教务处边文超处,纸质版材料交至图书馆510 室,联系电话:80687885。



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

2020 年9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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